二、稿件規定:
1. 稿件一律採用電腦
打字(12號字,中文標點符號用全形,英文標
點符號用半形),以中文或英文撰寫。
2. 全文首頁之前(不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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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全文稿件以十五頁
為限(包括中文標題、作者中文姓名、中文摘要、中文關鍵詞、正文、圖表及參考文獻等)。
4. 稿件全文為求統
一,請參用APA格式書寫(參考文獻中文書名及期刊名請用黑體字、英文之書名及期刊名請用斜體字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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